日本加入《公约》关于核损害补充赔偿-原子能机构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原子能机构的工作,签署了我们每周更新含有我们的最重要新闻、媒体以及更多。 原子能机构总干事的天野之弥(左)看起来作为大使满野的,驻地代表日本,标志《公约》的核损害补充赔偿在原子能机构维也纳总部,十五月年。 日本已经提交了它的接受书,该公约对核损害补充赔偿(惩教局),一个重要的国际文书有关的责任和赔偿造成损害的核事故,触发其生效。 日本常驻代表到国际原子能机构, 大使满野签署和递送的文书的接受原子能机构总干事的天野之弥月十五日年。 祝贺日本政府、总干事说,这一交存行动标志着一个重要的场合,因为它铺平了道路,《公约》生效三个月,从现在,在十五个月。 总干事阿马诺进一步提到,'使用核动力似乎将继续增长,整个世界在今后几十年,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补偿方案。 他指出,一些文书中存在这个领域,包括《维也纳公约》、《巴黎公约》和《联合协议,连接两个,并即将生效的《公约》关于核损害补充赔偿'是一个宝贵的额外步骤,建立一个全球核责任制度。 大使在发言中指出,参加加勒比海是一个 重要的步骤,日本一次机会,这将导致其生效,这是具有重大意义,为国际社会。 他还提到,日本作为一个国家经历的事故福岛第一个核电站在有责任促进建立一个全球核责任制度。 如有兴趣增加在核电力和能源,日本将继续鼓励其他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加入《公约》。 全球核责任制度,解决该问题的所有国家都可能受影响的核事故,以便提供适当的赔偿核损害是其中一个元素的行动计划》的核安全通过原子能机构成员国后三月年福岛第一核发电厂事故。 ,这是通过在十二个月年实现现代化和加强国际法律制度光的 年切尔诺贝利事故是一个额外的重要步骤,在这个方向。 《公约》有两个主要目标。 第一是建立一个全球核责任制度,所有国家都可以参加。 因此,《公约》开放不仅国家缔约方到现有核责任公约》,而且还向其他国家提供它们的国家立法符合统一规则的民事赔偿责任规定了附件所载《公约》。 《公约》的目的还在于增加的赔偿金额可在发生核事故通过建立最低限度的国家的赔偿金额和一个国际基金,向其缔约方预计将有助于在发生核事故。 《公约》现在已有十九个签署国和六个缔约国。 与日本加入《公约》,它将进入生效的十五个月年。 遵守的至少五个国家至少四百 个单位安装的核能力是需要使《公约》生效,现已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