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和降落的许可的外交部日本

根据《移民控制和难民识别法》,在原则上一个外国国家希望进入日本需要有一个有效的护照颁发的政府自己的国家,签证发布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的日本。 签证的有效性的一个外国国民的护照,也表明,承载的 签证也不会造成任何问题,只要他她进入日本在按照规定的条件上签证。 此外,持有签证是唯一的要求一个着陆许可申请是在入境港口的日本并不保证持有人的签证就能进入日本。 签证签发中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 签证不能获得在港口进入日本。 移民官员检查是否该外国国民希望进入日本符合所有要求进入日本规定移民控制和难民识别法》的时候,他她也适用于登陆的港口入境。 该要求包括具有有效的护照有有效签证,目的进入日本,以及计划的长度。 如果要求得到满足时,移民官授予外国人'着陆权限'(贴上的封印证着陆的护照 外国国家的)。 '着陆权限'封显示'的状态的停留'显示出的活动,等等。 该外国国民可以参与,同时在日'期间停留',这是长时间的外国国民可以留在日本。 签证立即成为无效的一次外交国家施加降落在日本。 (注)'着陆权限'成为法律基础留的外国国民在日本。 人们常谈论的不断变化的类型的签证'和'延长或续签证,但事实上,这些行动无法完成。 ('更改居住身份"和"延长逗留期间分别可以通过司法部(该区域移民局)